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已通车高速公路PPP项目咨询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已通车高速公路PPP项目咨询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服务购买计划如下:
一、所属目录:根据《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二级目录为咨询,三级目录为咨询服务,目录代码为E1501。
二、预算资金:58万元。
三、资金来源:从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高速公路PPP项目咨询服务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购买主体: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五、工作内容
结合昆明市已通车高速公路PPP项目运营现状,按照省级有关部门将整改补充协议条款落到实处的要求,开展昆明市已通车高速公路PPP项目(东格高速公路、寻沾高速公路)咨询服务,具体包括工作计划编制、协助参与与社会资本方的协商谈判、实施方案编制及财务分析、整改补充协议细化拟定等。
六、承接标准
具备高速公路PPP项目咨询服务能力。
七、目标要求
按照省级有关部门要求,确保昆明市已通车高速公路PPP项目已签订的整改协议规范有效实施,将整改补充协议条款落到实处,保障社会资本方合法权益,促进项目规范顺利推进。
八、服务期限
自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达到目标要求为止。
九、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自行采购方式,部门自行组织的采购组织形式来确定承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