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宜良县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2年2月)
发布时间:2022-02-10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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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单位部门: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宜良县分局 联系电话:0871-67543551 公开时间:2022年2月9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备 注 |
1 | 云昆宜运管罚〔2022〕007号 | 冯仁锋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冯仁锋 | 当事人郑清国于2022年01月11日驾驶云A3G53M号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使用滴滴出行平台载客,经调查核实其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10000.00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2/1/18 | ||
2 | 云昆宜运管罚〔2022〕008号 | 云南香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云南香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云南香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赵根于2022年01月11日驾驶云AG8B22号丰田牌小型轿车使用滴滴出行平台载客,经调查核实其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10000.00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2/1/18 | ||
3 | 云昆宜运管罚〔2022〕010号 | 钟汉忠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钟汉忠 | 当事人钟汉忠于2022年01月13日驾驶云A9220U号本田牌小型轿车使用滴滴出行平台载客,经调查核实其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10000.00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2/1/17 | ||
4 | 云昆宜运管罚〔2022〕011号 | 张志佳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张志佳 | 当事人张志佳于2022年01月18日驾驶云AX5K70号丰田牌小型轿车使用滴滴出行平台载客,经调查核实其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10000.00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2/1/19 | ||
5 | 云昆宜运管罚〔2022〕012号 | 云南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云南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云南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排陆继勋于2022年01月19日驾驶云A193F8号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使用滴滴出行平台载客,经调查核实其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10000.00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2/1/20 | ||
6 | 云昆宜运管罚〔2022〕013号 | 何庭坤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何庭坤 | 当事人何庭坤于2022年01月20日驾驶云A5H17P号本田牌小型轿车使用滴滴出行平台载客,经调查核实其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10000.00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2/1/21 | ||
7 | 云昆宜运管罚〔2022〕016号 | 付常勇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运营 | 付常勇 | 当事人付常勇于2022年01月21日驾驶云A61GT8号丰田牌小型轿车使用滴滴出行平台载客,经调查核实其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 | 《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5000.00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2/1/24 | ||
8 | 云昆宜运管罚〔2022〕019号 | 李昌荣起点载客和终点下客都在非核准营运区域 | 李昌荣 | 当事人李昌荣于2022年01月25日驾驶云AD38054号北京牌小型轿车使用滴滴出行平台载客,经调查核实其起点载客和终点下客都在非核准营运区域。 | 《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 | 5000.00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2/1/26 | ||
9 | 云昆宜运管罚〔2022〕021号 | 张荣彪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张荣彪 | 当事人张荣彪于2022年01月26日驾驶云A9L8H2号传祺牌小型轿车使用滴滴出行平台载客,经调查核实其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 10000.00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宜良县分局 | 2022/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