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终止包车客运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2022.2.14)
发布时间:2022-02-14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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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以下企业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件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日不投入运营,视为自动终止经营,以下企业已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
现向社会公告。
序号 | 业户名称 | 经营范围 | 原许可决定书 | 终止原因 | 备注 |
1 | 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省际 、市际、县际、县内包车客运
| 云运客昆许字〔2021〕52号 | 客运经营者在取得许可决定书后无正当理由180天内未按许可内容投入运营,视为自动终止。
| 自动终止
|
2 | 云南远方高旅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 云运客昆许字〔2021〕54号 |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