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第一季度涉旅案件查处公示
一、天津出行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因存在安全生产隐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拒不执行,被吊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案。
案件情况:天津出行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在2021年8月18且因存在安全生产隐患,被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顿期间,天津出行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决定,依然在昆明市主城五区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并通过“天津出行”APP向网约车驾驶员派发订单。其中2021年11月2日、11月8日和12月2日,其分别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派送网约车订单,被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稽查人员查获。上述事实有询问笔录、安全生产抽查检查记录表、情况说明、订单信息、听证笔录等证据证实。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处罚
处罚结果:吊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处罚单位: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2年2月23日
二、南京华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使用苏AN2738号车辆从事营运时,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案。
案件情况:2022年02月20日22时09分驾驶员叶某松驾驶南京华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属苏AN2738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在昆明市官渡区银海领域小区接受昆明市官渡区分局检查时,发现该车从昆明市官渡区银海领域小区附近拉载十余名乘客至福建省泉州市,经调查,该驾驶员无法提供苏AN2738车辆此次行程的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当事人南京华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办理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
法律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第(七)项处罚
处罚结果:罚款3000元
处罚单位: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官渡区分局
处罚时间:2022年3月7日
附件1: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第一季度涉旅行政案件统计表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