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2022年高速公路检测项目购买计划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2022年高速公路检测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工作,市交通运输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主体,购买计划如下:
一、所属目录:根据《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技术性服务,二级目录为技术评审鉴定评估,三级目录为专业技术评审、鉴定及评估服务,目录代码为 D0101。
二、预算资金:280万元。
三、资金来源:从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昆明市高速公路检测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购买主体: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五、工作内容
昆明市2022年高速公路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市管高速公路抽取不低于总里程10%(约30公里)进行PQI路况检测(包括路面损坏状况、平整度、车辙、抗滑性能、结构强度等),并随机抽取市管高速公路长大桥2座、长大隧道2道进行技术状况检测,同时开展桥梁、隧道技术状况和路基、沿线设施技术状况调查。检测服务单位负责评估工作所需资料的收集,检测作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检测结论明确、具体,并通过专家综合评审。
六、承接标准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如投标人2021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则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注:2021年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七)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范围包含本项目检测内容);并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目标要求
符合国家、地方及交通运输部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有关要求,检测结果满足采购人充分掌握昆明市市管高速公路路况运行情况,为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更好地履行对公路经营单位实施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监管提供重要依据。
八、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75日历天完成招标范围所包含的全部工作。
九、购买方式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建〔202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购买服务。
十、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以上购买计划拟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疑问,可向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处咨询,联系电话:0871-64159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