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单位审计全覆盖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交通运输局拟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为主体、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不少于3家局属单位开展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对1家局属单位负责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对局属单位(含市邮政管理局)2022年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跟踪,现将服务购买计划函报如下:
一、所属目录:根据《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二级目录为审计,三级目录为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目录代码为E1401。
二、预算资金:20万元。
三、资金来源:从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部门预算“预算绩效管理与财务审计核查专项资金”项目中列支。
四、购买主体: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五、工作内容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关于印发<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昆交通〔2015〕283号)的规定,为更好地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对局属单位的预算收支情况审计、做好局属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拟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对不少于3家局属单位开展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对1家局属单位负责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对局属单位(含市邮政管理局)2022年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并定期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告情况。
六、承接标准
(一)承接单位需要具有财务、审计咨询资质,熟悉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二)承接单位在服务期间内需要配备专业人员,协助对不少于3家局属单位开展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对1家局属单位负责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对局属单位(含市邮政管理局)2022年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并定期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告情况。
七、目标要求
通过对局属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和2022年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有效规范二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在审计过程中对二级预算单位存在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各单位,协助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促使二级预算单位加强内控管理,出具审计报告,为市交通运输局下步有关工作提供依据。
八、服务期限
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
九、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建〔202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拟采用单位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