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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jtys.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697995123-202206-384235 主题分类: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2-06-15 16:32
名 称: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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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发布时间:2022-06-15 16:32 浏览次数: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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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已经市司法局审查,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告。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珺 63963929)。


附件:关于《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听证会听证报告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2614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按照《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于2022年6月9日(星期四)14:30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9会议室举行了《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的公开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自2012年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开通第一条线路以来,目前已建成通车地铁1、2号线首期工程、1号线支线、3号线、4号线、6号线等五条线路,运营里程达139.4公里,日均客流量在疫情前已达60万人次,成为全市城市公共交通的骨干力量,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安全、便捷、高效的uedbet,uedbet体育,有效缓解了城市拥堵,提升了广大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随着轨道交通里程和客流量的持续增长,伴随城市更新项目的不断增多,外部环境对轨道交通的安全影响逐步增大,外部作业项目带来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隐患也日益增加。近年来,国内其它城市,包括我市都已陆续发生多起因外部作业击穿隧道、破坏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恶性事件,造成极大的财产损失,严重威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乘客生命安全。为此,有必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发挥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的管理合力,齐抓共管,建立完善全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机制,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安全发展。2021年,市交通运输局作为起草部门向市人民政府请示,将《办法》制定纳入2022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审议类项目。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6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至16:30

地点: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楼209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参加人情况

(一)听证主持人

刘祖鹏(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

(二)听证委员

高铁秋(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三)决策发言人

李左清(昆明市交通运输局铁路轨道处处长

(四)决策发言人助理

李珺(昆明市交通运输局铁路轨道处二级主任科员

(五)听证监察人

曹熙佳(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六)听证记录人

杨鎔瑜云南望天树科技有限公司

(七)听证代表:

贾吉鸣(云南省交通运输厅铁路处二级调研员)

杨俊杰(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城环委副主任委员、人大代表

李君婷(盘龙区住建局正高级工程师、政协委员)

杨旭东(昆明佳晓自来水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政协委员)

 杰(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干部

包崇山(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法制处处长)

 洋(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级主任科员)

  边(昆明市应急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贺(五华区公路养护站干部)

 伟(五华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干部)

 腾(昆明轨道集团业务主管)

 飞(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保护区车间主任办事员)

郑志伟(云南京建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邓旭明(云南京建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工务中心生产主管)

 宇(昆明轨道交通四号线土建项目公司安质部部员

杨金鹏(昆明轨道交通五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王浩哲(云南宜置置业有限公司经理)

蒲文海(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工程师,市民代表)

刘利先昆明理工大学老师,市民代表)

熊柱伟(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市民代表)

黄培山(上海交通建设承包有限公司质检负责人,市民代表)

(八)旁听人员:

张涛源(市民群众)

四、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2022年5月18日,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在门户网站重大决策听证板块(网址:jtys.km.gov.cn/zfxxgk/fdzdgknr/zdjctzsx/)发布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举行〈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向社会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等相关内容,公开向社会征集听证代表和意见,截至5月28日,通过自愿报名和邀请报名的方式确定了21名听证代表。

2022年5月31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上公布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在门户网站重大决策听证板块(网址:jtys.km.gov.cn/zfxxgk/fdzdgknr/zdjctzsx/)发布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举行〈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听证监察人、听证记录人、决策发言人及听证代表名单。

(二)听证会召开情况

2022年6月9日下午14:30至16:20,《办法》听证会在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9会议室举行。本次听证会应到代表21人,实到代表21人。其中,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2人、法律工作者1人兼政协委员,相关部门专家7人,城市轨道交通利益相关代表9人,本市市民代表2人,旁听人员1人。其中,原2号公告的决策发言人为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二级调研员王喜玲,由于生病请假,替换为昆明市交通运输局铁路轨道处处长李左清,已在会上进行报告。经听证监察人现场监察,符合召开听证会的要求。

(三)听证会议程:

1.听证主持人介绍核实参加人员身份等情况;

2.听证监察人根据听证代表人数及参加情况宣读准予召开听证会监察意见书;

3.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

4.决策发言人就《办法》的主要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作简要情况说明;

5.听证代表就《办法》提问并发表意见或建议(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5 分钟);

6.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提问发言进行答辩;

7.有补充意见的听证代表补充发言(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8.听证代表审阅本人的发言记录并核实签字;

9.听证委员进行合议(时间不超过20 分钟);

10.听证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听证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11.听证委员、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字核定;

12.听证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的举行过程出具听证监察意见;

13.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五、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听证会上,听证代表紧扣主题,观点明确,就听证事项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经归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听证代表均认为《办法》制定具体现实必要性,文本内容较为完整,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2.建议第一章管理主体对有关部门职责职能进行核实确定,避免后期相互推诿或者出现管理盲区。

3.建议对第二章轨道交通保护区采取有效方式做好社会宣传,让市民群众广泛知晓保护区范围内及禁止或者限制的行为。

4.建议第二章对《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未纳入保护的内容不作扩大解释。

5.建议对第二章“重叠保护”的含义进一步明确。

6.建议对第三章工作流程时限进行明确调整,适应“效能革命”提升工作效率的需求。

7.建议第三章安全保护方案中增加检测方案。

8.建议第三章安全评估建立一个安全评估机构的平台库。

9.建议第三章明确保护区建设项目审核提交的材料明确内容及办理程序。

10.建议研究第三章“项目完工后评价”的必要行。

11.建议第三章明确在保护区内施工项目在建成后,所产生影响地铁安全的,由建设方承担。

12.建议第三章对是否需要签订安全保护协议进行研究。

13.建议对《办法》条款顺序进行调整,对文字表述进行规范。

六、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听证代表紧扣主题、观点鲜明从职责细化、明确含义、加强检测、信息公开、提升效率、完善流程、文本结构等方面提出了47条意见和建议,市交通运输局将认真梳理,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行业实际,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七、听证意见的处理情况                                                                  

针对参会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研究,本着合法合规、规范管理、保障安全、提高效率的原则,形成初步意见如下:

(一)对听证代表提出的对部分文字进行修改、对轨道建设经营单位技术审核的时限适当缩短、增加“检测”的内容、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对轨道条例中未纳入保护的内容不扩大解释、对部门职责分工再清晰下等建议,经研究决定予以采纳,具体理由是:一是文本部分文字表述前后不一,有必要进行统一;二是对技术审核时限有必要的时间约束,有利于提升社会整体效益;三是完善《办法》在安全保护中对“检测”时限的遗漏,有利于安全保护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四是做好轨道保护区宣传及人员培训,对做好轨道交通保护区保护有促进作用;五是《办法》因立法层级原因,不适合对地方性法规中设定的内容做扩大解释;六是对职能部门职责进行细化,有助于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二)对部分代表提出的“重叠保护”定义模糊等意见建议,拟予以删除。有关表述容易产生歧义,同时对完善保护区管理的实质作用有限。

(三)对部分代表提出的对“保护区范围”进行调整细化等意见,拟暂不采纳。由于《办法》层级较低,对地方性法规中已规定的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不宜进行调整、扩大、缩小的解释。

(四)对部分代表提出的研究“项目完工后评价”的必要行、是否有必要签署安全保护协议、建立一个安全评估机构的平台库、明确保护区建设项目审核提交的材料明确内容及办理程序等建议,拟暂不采纳。具体理由如下:一是项目完工后评价源于国家标准,不宜减少;二是安全评估机构的资格条件国家有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均允许进入,不宜限定准入门槛;三是保护区建设项目提交轨道企业进行审核的资料,《办法》已明确,由于《办法》是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宜对一些技术性支撑材料进行规范。

(五)对有代表提出建议在保护区内施工项目建成后,影响地铁安全的,由建设方承担的问题,是否采纳,仍需要进一步研究后明确。

本次听证会后,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抓紧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同时,继续通过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方式收集意见、建议,对稿本进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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