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项目审计核查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项目审计核查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介机构协助开展此项工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所属目录:根据《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二级目录为财务会计和审计,三级目录为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目录代码为E1401。
二、预算资金:15万元。
三、资金来源:从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与财务审计核查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购买主体: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五、工作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对昆明市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和宏观控制,落实各级补助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及有效性。根据《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公路及站点建设实施意见审计督查事项的通知》(昆交通〔2021〕4号)有关要求,以预算管理情况为主线,从项目立项、项目目标、投入管理、资金管理、项目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对2021年农村公路项目进行审计核查。
六、承接标准
(一)承接单位主要有财务、审计咨询资质,熟悉基本建设程序及财务管理规定。
(二)承接单位在服务期间需要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完成2021年农村公路审计核查工作。
七、目标要求
从项目立项,项目目标,投入管理,资金管理,项目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历次审计、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等方面,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核查,对全市各县(市)区2021年农村公路资金及预算管理情况得出评价结论,按要求出具评价报告。
八、服务期限
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九、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自行采购方式,部门自行组织的采购组织形式确定承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