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航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宣传材料制作服务购买的公告
一、项目背景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昆财综〔2016〕66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单位搬迁后办公区域对外展示和宣传工作,昆明市航务管理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办公区域宣传材料制作工作,我局已完成购买服务计划公示、报请审批等环节,拟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择优选定服务保障机构。
二、项目内容
(一)工作内容
负责昆明市航务管理局办公区域的对外展示和宣传材料的设计、制作、安装,具体如下:
1.单位名称标识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可用展示区域9米长×3米高墙面)、单位铭牌(2块)和职能职责公示牌(7块);
2.海事文化建设,包括展示海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海事“三化”宣传(可用展示区域8米长×3米高墙面);
3.单位党建文化(含道德讲堂宣传)宣传(可用展示区域6.7米长×4米高、4.4米长×4米高墙面);
4.省(市)级文明单位创建要求宣传内容(可用展示区域3.7米长×3米高墙面2块、9米长×3米高墙面2块);
5.对外公示栏(可用展示区域4米长×3米高墙面)。
6.党员活动室(含图书角、道德讲堂)展示,含装载不少于200册图书书架(柜)一个、活动室宣传标语、图书角宣传标语、道德讲堂宣传标语等,可用展示区域为10平方米空间(含4米长×3米高墙面)。
(二)预算资金:3万元。
(三)服务期限: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资质条件
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依法登记;
(二)具备印刷或广告行业有关资质;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四)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在质量和服务满足要求的情况下,进行现场评分,以综合评分最高为中标单位。
五、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2年6月27日至2020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携带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昆明市呈贡区滇池明珠广场15栋22楼会议室报名参与。
注意:报名前,服务企业可对拟定展示区域、面积进行现场考察;如果对项目服务内容、比选活动安排等,有不清楚的,须于报名前了解清楚再报名。
六、竞争性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因比选过程涉及现场展示方案(PPT形式),考虑方案制作时间,故比选时间定为报名结束后第5—7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昆明市呈贡区滇池明珠广场15栋22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皇甫云龙
电 话(传真):0871-64142858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滇池明珠广场15栋22楼室
附件:1.昆明市航务管理局宣传材料制作服务竞争性比选响
应文件编制说明
2.昆明市航务管理局宣传材料制作服务竞争性比选
计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