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交建复函〔2022〕28号 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1352号建议答复的函
潘庆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从市级层面帮助立项解决禄大路茂山段至山头坡村小组道路建设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甲甸村委会于2014年建成法古至甲甸(建制村)通村公路(乡道),全长8.795公里,起于禄撒线K19+200处法古村小组,止于土瓜地村小组,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村组内路面宽3.5米)。该道路受限于地形条件,弯道较多,在官田箐、山头坡等村组处由于村民房屋限制,路面宽度受限,道路通畅程度较低。
二、意见办理情况
(一)根据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运营、应急处置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二)经禄劝县交通运输局现场核实,茂山镇拟规划新建新禄大路茂山段至山头坡村小组道路沿甲甸河一侧布线,沿线土地均为农户田地,若道路宽度按照按7米设计,存在占用基本农田的风险。按照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有关政策明确规定除中央或省级重点项目外,其余项目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议禄劝县交通运输局积极指导茂山镇开展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并主动对接禄劝县自然资源部门,确保项目尽可能避让永久基本农田。
(三)目前仅禄劝县境内还有576个自然村未通硬化道路,鉴于市级资金仍非常紧张,需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经济效益,且按照现阶段省、市级有关政策主要向未实现通硬化路的自然村倾斜,建议茂山镇积极对接禄劝县交通运输局先期纳入规划研究项目盘子,待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后,市交通运输局将结合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积极帮助项目争取建设资金支持。同时,请茂山镇多渠道争取其他部门有关政策和资金支持用于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短缺问题。
感谢您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