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交建复函〔2022〕40号 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1372号建议答复的函
白忠卫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原倘甸和轿子山两区托管乡(镇)移交回寻甸县交通建设项目缺口资金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理顺倘甸和轿子山两区管理体制机制的决策部署,近年来,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积极筹集安排多项资金,支持、帮助寻甸县解决原倘甸和轿子山两区托管乡(镇)移交回寻甸县交通建设项目缺口资金缺口问题。
(一)为解决原倘甸两区财政遗留问题,保障倘甸两区移交在建项目后续建设,2018—2019年,市财政局对倘甸两区划转寻甸县的在建项目的后续建设,给予补助资金总计22648万元,支持寻甸县建设项目移交续建工作平稳开展。
(二)在积极争取普通国省道改造项目国家政策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十三五”期间,围绕“脱贫攻坚”等重要工作中心,市交通运输局从昆明市五网建设财政预算资金中拨转补助资金,重点倾斜寻甸等县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补助建设的农村公路里程占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里程的87.2%。其中,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拨转寻甸县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6975万元、7206.5万元、4495万元,共计18676.5万元。同时,为不断消除农村公路安全隐患,2020年从昆明市五网建设财政预算资金中拨转寻甸县资金2072万元,专项用于实施寻甸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三)市交通运输局通过积极争取,已将东川至倘甸公路项目列入了省级普通国省道改造计划,于2011年至2013年间分批争取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共计35640万元,并根据里程比例分别拨付至县区用于项目建设,现有可执行的项目补助资金政策已全部落实到位。按照市北部生态涵养区管委会筹备工作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已积极督促原倘甸和轿子山两区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7月与寻甸县签订移交协议,并办理完成移交手续,将东川至倘甸公路(寻甸段)项目剩余路段移交至寻甸县继续实施。项目建设剩余资金缺口已按照“市北部生态涵养区管委会筹备”工作要求,纳入项目政府债务资金缺口。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拟计划从综合交通五网财政预算资金中拨转3647.45万元(约占全市拨转资金总额的36.47%),支持寻甸县自然村通村公路建设。同时,市交通运输局正会同寻甸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县乡公路“互联互通”“提档升级”以及“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项目研究,同步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政策补助资金,待项目规划获批后,按年度建设计划拨转建设补助资金,建议寻甸县做好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储备入库工作。
(二)按照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运营、应急处置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鉴于目前市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巨大,且中央、省、市级暂无项目配套资金支持新政策可参照执行的情况,建议寻甸县积极盘活资产资源,统筹制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后续资金筹集。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