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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jtys.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07-08 17:40
名 称: 昆交提复函〔2022〕03号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1025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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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交提复函〔2022〕03号 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4102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2-07-08 17:40 浏览次数: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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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小型、小区内部、市政道路停车场(位)等乱收费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适应停车场建设管理新的形势和要求,促进昆明城市停车行业的规范发展和全面管理,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构建有序停车环境,合理引导交通出行需求,提升综合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经市政府同意,2017年将《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列入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项目,并于2018年正式启动修订工作。经征求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于201974日出台了《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对停车行业进行清理规范、提高智慧化管理水平2021111日出台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全面加强机动车停车和洗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函20213)(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按照2021318日省委、省政府昆明现场办公会有关要求,2021531前完成路内泊位清理规范和经营性停车场信息联网工作,一是实现路内泊位个统一停车泊位统一编号、管理人员统一着装、服务收费统一标准、咨询投诉统一渠规范管理,并将数据联网二是实现主城八区经营性停车场接入昆明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并具备信息查询、停车诱导、电子支付三大基本功能;三是全面推广运用区块链发票、税控发票等电子发票,不再使用纸质定额发票;同时,鼓励非经营性停车场开展信息联网

   二、工作成效

20213月以来,市交通运输局531日为时限要求,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措施,及时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专题研究会、推进会、现场会,深入研究,群策群力,合力推进各项工作;同时,将工作任务列为目督内容,由市政府目督办进行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圆满完成2021531日既定工作目标。截至2021531日,规范设置的2.18个路内泊位和主城八区所有经营性停车场(1499停车场59.33个泊位全部联网接入信息平台实现联网停车场和泊位网上信息查询、停车诱导、电子支付三大基本功能,全面推广电子发票,群众出行更加便捷

(二)持续开展停车场智慧化建设。积极推广云智停车”APP,提升用户智慧停车服务体验感,截至202255日,云智停车”APP累计注册用户已达309.7万,信息联网累计达2065个经营性停车场、94.8万个泊位,基本实现全市停车场资源整合。同时,109个停车场已实现无感支付;11个停车场实现无杆停车;49个试点停车场通过租赁泊位方式实现共享停车;3个试点停车场实现预约停车功能;567个停车场和停车路段(233个停车场、334个路段)停车泊位实现远端可视功能;1708个停车场(路段)开通区块链电子发票;完成4000个路内泊位无人值守系统建设,目前正在开展1.5万个路内泊位的无人值守系统建设,计划20226月底前完成。

、提案答复

(一)关于世纪城路内泊位有关情况的答复

《实施意见》出台前,世纪城的路内泊位按照经营性停车场由市运管局官渡区分局进行备案,目前已过期。2021年,在路内泊位清理规范的过程中,官渡区认为世纪城的道路为小区内部道路,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计划将世纪城进行封闭管理,按照小区内部道路由业主单位自行管理。

目前,世纪城的路内泊位按照泊位数量最大化的原则进行施划,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的,将进行清理规范。2022511日,官渡区人民政府专题研究世纪城路内泊位有关事宜,计划近期向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申请按照路内泊位有关要求进行规范设置,下一步待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场踏勘并出具意见后,由产权单位对原有泊位进行清理,按照出具的意见及规范要求重新进行施划,完成后由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场验收,并将泊位信息联网接入昆明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后方可经营。同时,规范设置的路内泊位应实现停车泊位统一编号、管理人员统一着装、服务收费统一标准、咨询投诉统一渠“四统一”的规范管理。

关于成立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答复

2021年1月,昆明市成立了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和洗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交通运输和交通警察的副市长担任,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一是按照谁收费谁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主城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统筹加强属地路内泊位日常监管工作,严肃查处擅自设置路内泊位、个人经营管理路内泊位等情况二是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配合,按照城市资源占用及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明确路内泊位收费标准和非税收入缴存、管理等有关办法。目前,市财政局已草拟了《昆明市城市道理临时停车泊位占用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经多次征求意见,已报市人民政府研究。

(三)关于停车泊位采取公开投标的答复

按照《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35号)有关规定,占用政府投资建设管养的城市道路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收取城市道路占用费,收费收入全额缴入同级财政。具体收缴办法由市财政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价格、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同时,按照谁收费谁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主城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统筹加强属地路内泊位日常监管工作,严肃查处擅自设置路内泊位、个人经营管理路内泊位等情况。

针对于世纪城的路内泊位,由于道路产权还未移交政府,路内泊位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由产权人自行管理,收费收入归产权人所有。

(四)关于试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智慧管理的答复

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202195日已完成4000个路内泊位无人值守系统建设,目前正在开展1.5万个路内泊位的无人值守系统建设,计划20226月底前完成。世纪城路内泊位规范设置后,应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完成智慧化管理系统建设。

(五)关于推广普及电子收费系统的答复

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由市税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智慧停车公司配合,积极推广运用电子发票。从202111日起,在全市停车服务行业全面推广运用电子发票,纳税人可自行选择使用区块链电子发票或通过增值税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等系统开具电子发票。目前,主城区已有1346个停车场(路段)开通电子发票下一步,世纪城的路内泊位发票应实现电子发票。

关于建设停车APP的答复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智慧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的通知》(昆政办笺〔2019〕112号)的要求,昆明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由市智慧停车公司负责建设,目前平台已上线运营。世纪城清理规范后的路内泊位应联网接入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

以上意见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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