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Copy1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大纲〉的通知》(交运规〔219〕6号)精神及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自2019年10月1日起,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有关工作。为切实做好昆明市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关键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基础,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现将购买计划公示如下:
一、目录代码
根据《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该项目一级目录为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二级目录为行业职业资格和水平测试管理,三级目录为行业职业资格和水平测试管理,目录代码为 C0106。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三、预算资金:49万元。
四、资金来源:所需资金从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道路运输城市公交运行保障专项经费—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经费”中安排。
五、工作内容
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及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要求,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大纲》内容,组织开展全市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有关工作,考核对象包括昆明市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的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承接标准
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有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考核档案管理场所、电化教学、无纸化考试必要的设施设备和技术条件等;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近3年有承担完成过2项以上类似人员培训考核的经验;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一)按照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具体组织实施完成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有关工作。
(二)建立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报名、审核、考核、制证和档案管理制度,并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做好考核工作资料、现场审查记录、音像资料及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批次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
(四)安全考核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全面、准确将考试合格人员信息上传至安全考核管理平台。
(五)协助做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信息变更有关工作。
(六)协助做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延期和情况核实工作。
(七)季度考核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形成季度考核工作情况报告,工作开展满一年形成年度工作报告,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八)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中需要协助开展的其他有关工作。
八、服务期限
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九、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自行采购方式来确定承接主体。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