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专线互联网接入及考试中心专线租用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昆财综〔2016〕66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等文件要求,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出管局)“专线互联网及考试中心专线租用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现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所属目录
根据《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二级目录为租赁服务事项,三级目录为电信线路、管道及基站设备租赁服务事项,目录代码为E1903。
二、预算资金
预算资金17.61万元。(从市出管局2022年预算项目“网络信息线路租用专项经费”中列支)
三、购买主体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
四、工作内容
确保市出管局专线互联网及考试中心专线的接入和使用,并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具体内容包括:
(一)向市出管局和考试中心提供专线互联网专线的接入、维护服务,保障办公网络的正常连接使用。
(二)向市管出局和考试中心提供稳定、可靠,达到电信级水平可用性。
(三)当市出管局和考试中心互联网连接发生故障或突发事故,影响网络连接时,及时得到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服务,快速解决故障。
五、承接标准
(一)承接方从2019年至今具备相关行业工作的经验,并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相关专业资质。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具备ISP许可证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保障能力。
(三)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四)承接方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五)承接方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承接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经营电信业务的运营商。
(七)承接方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八)承接方必须具备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较好的为采购人服务。
(九)具备良好的经营信誉,近三年未出现经营异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纪记录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投标资格,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等情况。
(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目标要求
通过承接商提供互联网的接入服务,满足市出管局日常的办公需求,提高办公效率。确保考试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提升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七、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一年。
八、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单位自行采购方式来确定承接主体。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6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