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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主题分类: 政府集中采购信息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08-01 11:15
名 称: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法律顾问及法律专项咨询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Cop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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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法律顾问及法律专项咨询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Copy1

发布时间:2022-08-01 11:15 浏览次数: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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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昆财综〔2016〕66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等文件要求,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法律顾问及法律专项咨询”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所属目录

根据《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二级目录为法律服务,三级目录为法律咨询、顾问服务,目录代码为E0102。

二、预算资金

预算资金:10万元。(从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2022年预算项目“综合执法办案补助—法律顾问及法律专项咨询服务”中支出)

三、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

四、工作内容

协助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处理涉及法律方面事务,提供专业、专项的法律咨询服务,为行业有需求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驾驶员提供法律援助及法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一)为单位日常业务活动和管理中涉及到的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二)对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协助单位参与对外谈判、签约、解释、说明或解决有关的法律问题;

(四)接受单位的委托,以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代理人的身份参与对外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执行活动;

(五)协助处理出租汽车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参与有关事项的法律风险评估;

(六)协助实施各类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七)协助单位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八)协助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仲裁、调解案件的处理;

(九)协助行政管理合同范本的制定,并根据需要对重大行政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十)对单位、行业突发事件的法律服务;

(十一)对行业内有需求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驾驶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十二)对行业内驾驶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十三)对单位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协助处理的事项及其他专项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五、承接标准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承接方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四)具有一定资质条件、场地、人员,管理较为规范。

(五)具有为交通运输部门等提供专业咨询的能力水平和经验。

六、目标要求

(一)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专项咨询,可提升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的行政决策水平,有效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提高工作运行能力并减少失误。

(二)随着立法体系的完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行政管理合同范本的合法性与可行性必须经过严格的论证,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专项咨询,可协助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在对行业的决策及管理能力上更专业、更严谨。

(三)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专项咨询,可协助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更好的建立一套完整的、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保障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的行政行为依法开展。

(四)通过聘请法律顾问为行业内有需求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驾驶员提供法律援助及法律咨询服务,可在一定程度上化解社会矛盾、稳定行业起到积极作用,有效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七、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一年。

八、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单位自行采购方式来确定承接主体。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71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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