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航务管理局诉讼案件法律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性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2020年昆明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要求,市航务管理局拟以昆明市航务管理局为主体、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做好广东金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康公司)诉昆明市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航务管理局)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的应诉工作,维护自身权益,降低单位法律风险,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所属目录
根据《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二级目录为法律服务,三级目录为诉讼代理及非诉讼法律服务,目录代码为E0101。
二、预算资金
本项目预算资金共计14万元,其中:一审费用9万元,二审费用5万元(以一审情况确定是否进行二审诉讼,如不进行二审诉讼则不支付二审诉讼相关费用,最终以合同为准)。根据市人民政府对《关于调整昆明市航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的请示》(昆交请〔2022〕148号)的批复,从“诉讼案件法律服务专项经费”项目中列支。
三、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航务管理局。
四、工作内容
本案诉讼金额本金2365.16万元,通过对“云南省水上搜救指挥系统及关联体项目”(下称项目)自2010年起所签订的合同、文件、来往账目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对涉及的各方主体、法律关系的梳理,出具分析报告,制定诉讼策略,代为诉讼。具体工作事项、内容如下:
(一)前期资料收集、整理、分析
1.项目合同、文件的收集、整理。
2.对涉及项目来往款项材料,包括合同、付款凭证、银行回单、支票等收集、整理。
3.对已收集的材料进行初步分析,梳理必须收集但尚未收集到的材料清单。
(二)起草分析报告
经过对项目已有资料分析、检索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案例等的基础上,起草、修订(制作)分析报告,相关工作为:
1.对收集的材料整理分析。
2.法律规定检索,根据前期工作收集的材料、咨询的意见,梳理与项目相关的法律规定。
3.案例及司法观点检索,通过大数据检索类似项目的司法判例,总结常见纠纷问题、争议焦点、司法观点,为市航务局提示法律风险。
4.拟制法律分析报告初稿,根据现有材料、咨询反馈意见、法律规定、司法判例,拟制分析报告初稿。
5.提交分析报告终稿,根据修改意见或新增的材料、情况等,对法律分析意见初稿进行补充完善,形成终稿。
(三)制定诉讼文书,完成诉讼准备
1.起草诉讼文书,完成诉讼文书初稿后,与市航务局沟通,确定最终文书定稿。
2.编制证据清单初稿,并与市航务局确定提交的证据目录定稿。
3.完成与诉讼有关的其他事项准备。
(四)向法院应诉
1.提交诉讼文书、证据等,完成相关诉讼手续。
2.办理市航务局要求的与案件相关的事务。
(五)诉讼过程性工作
1.代为调查取证、发出律师函、出庭应诉、答辩、进行调解、和解。
2.办理在市航务局授权范围内的其他事务。
(六)办理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项
五、承接标准
经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指派至少2名具有3年以上合同纠纷、经济纠纷诉讼经验的律师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六、目标要求
解决关于“云南省水上搜救指挥系统及关联体项目”合同的关联纠纷,降低单位法律风险。
七、服务期限
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终止时间或终止事项出现时终止。
八、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该项目拟通过单位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服务合同签订的时限和条件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