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三年实施 方案编制项目政府购买招标代理服务 计划竞争性比选公告
按照工作计划,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将开展昆明市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三年实施方案编制购买招标代理服务计划工作,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方案编制单位。现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选择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此次服务主要内容为昆明市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三年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购买服务计划的公开招标代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实际委托的工作任务为准。
(二)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只设一个标段。
(三)服务期限:包含的所有代理服务,归档资料全部移交为止。
(四)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省、市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五)比选限价:申请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报价,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 20%,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实际完成的招标代理工作的中标金额或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基数进行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二、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由比选人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
gov.cn/)”网站查询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提供有关截图。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四)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五)招标代理工作方案、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服务质量承诺、廉洁管理措施及承诺、业绩等部分定量评分不低于80分(含80分)(评分办法详见附件一)。
三、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市交通运输局通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确定中选单位,具体为:一是召开比选会议、组建比选评议小组;二是比选评议小组对按时递交比选文件的参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单位进入下一个环节;三是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报价进行对比,报价最低的为中选单位,若报价最低且相同的单位为2家及以上时,按附件3确定中选单位。
四、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2年8月12至2022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2:00,13:30至17:00,携带企业介绍信、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原件和复印件到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报名;或将企业介绍信、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邮寄到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报名。
参与报名的竞选人,请于2022年8月17日9:30前携带比选文件PDF电子版(光盘或U盘)、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26-2室参加比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工;
电 话(传真):0871-64138102 ;
报名或收件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楼231-2室。
六、注意事项
公告中,若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附件:1.昆明市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三年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比选评分办法
2.昆明市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三年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比选申请材料说明
3.竞争性比选并列最低价中选办法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11日
附件1:昆明市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三年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比选评分办法
附件2:昆明市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三年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比选申请材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