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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溪(易门)至昆明(晋宁)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作者:综合规划处  发布时间:2022-09-23 16:30:14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玉溪(易门)至昆明(晋宁)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昆发改基础〔2022423号)收悉。玉溪(易门)至昆明(晋宁)高速属于云南省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项目代码为2103-530000-04-01-879587。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实施方案》,完善全省高速公路网络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同意《玉溪(易门)至昆明(晋宁)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主线长44.652公里,起于玉溪市易门县南侧梅曾水库附近,设易门枢纽互通接武定至易门高速公路,止于昆明市晋宁区古城镇仙鹤村附近规划的虎山公园西侧,设晋宁枢纽互通接G5601昆明绕城高速公路(K26+210处)。主线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主要控制点为:起点武易高速公路、易门县城东南(梅曾水库)、扒河、杨兴庄、八街镇、二街镇、晋宁古城、环湖南路、昆阳铁路支线、终点昆明绕城高速公路等。

主线共设桥梁29座,隧道7座。共设5处互通式立交,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2座,普通互通式立交2座,改建互通立交1座。设置1条易门连接线,长1.277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245736.4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49147.28万元(省级安排支持资金89300.00万元,昆明市政府出资109439.42万元,玉溪市政府出资25203.93万元,易门县政府出资25203.93万元),占估算总投资的20%;其余80%的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方通过国内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

四、为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请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做好项目资本金的筹措,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严禁违反规定新增政府债务。项目建设资金不落实,严禁开工建设。

五、收到批复文件后,尽快开展初步设计阶段工作,初步设计完成后按程序报批。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土地利用方案(包括连接线)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000202200029号)要求执行,严格控制项目新增用地规模。

(二)结合区域路网、城乡规划以及沿线地形地貌、自然景观、地质水文等建设条件,加强总体设计,进一步优化路线方案,绕避不良地质,合理控制投资,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和工程界面的划分。

(三)加强以桥梁和隧道为重点的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充分评估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并提出具体的预防处理措施,确保施工和运营安全。

(四)工程方案设计应紧密结合并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各专项评价结论及其批复意见要求,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沿线生态环境,避免高填深挖,合理设置弃土(弃渣)场地,避免弃土(弃渣)破坏生态环境。

(五)扒河特大桥主桥位于高烈度地震区,采用三塔部分斜拉桥方案,应重视两岸陡坡稳定性对桥梁墩台的影响,下阶段对桥梁结构抗震做专题研究,确保结构安全性。

六、请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把保护环境和生态、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项目涉及穿越滇池“三区”,要严格执行《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的指导意见》、《滇池“三区”管控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加强项目管理,避免对滇池沿线生态的破坏。

七、请督促建设单位规范完成用地报批工作,涉及占用耕地的,足额落实补充耕地费用,按照“数量、质量相当”的要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并按照法律法规,做好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的要求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应将对生态功能的影响降到最低。项目应避让历史文化保护区域。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登记等。

八、请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工期与实施计划,明确开工、完工时间,确保项目按计划如期建成通车。

九、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等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该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十、请督促有关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附件:玉溪(易门)至昆明(晋宁)高速公路工程招标方案审批意见.pdf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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