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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jtys.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09-26 14:16
名 称: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6 14:16 浏览次数: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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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出租汽车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和行政主管部门对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要求,编制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行业培训;对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投诉及依法查处违法营运行为,维护客运出租汽车正常市场秩序。

(4)具体负责对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资质的审查和核发营运证件等相关工作。

(5)负责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编制公共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6)按照城乡规划,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设定客运出租汽车营运场站及营运线路;负责设置、管理客运出租汽车专用设施和专用标志。

(7)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并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引领、宣传创新,品牌形象有力提升

(1)密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党建引领行业文化建设,以文化建设推动行业发展,打造“党员示范车队”(26人)、“雷锋车队”(156人)、“红旗车队”(200人)和“的士文艺队”(43人)等行业品牌。

(2)2021年,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在抗疫工作中,1名驾驶员被评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抗疫工作先进个人,2家企业被评为全国出租汽车行业抗疫工作先进企业,3名驾驶员被评为全国出租汽车行业抗疫工作先进驾驶员;在志愿服务中,雷锋车队志愿服务项目荣获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铜奖;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市出管局被评为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单位8名干部职工被评为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其中记三等功1名、个人嘉奖2名。

2.多方协作、联合行动,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1)完善服务设施。2021年,主城五区累计设置出租汽车招呼站牌480块,专用停车泊位511个。

(2)创新服务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社会投资人开发建设“一部手机游云南昆明打车平台暨昆明市出租汽车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并于2021年3月30日通过初验,全面实现巡游车和网约车的信息化动态监管。“昆明打车”已于2021年7月正式上线,同时开设96108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投诉服务号码,积极与高德等知名聚合平台、滴滴公司合作,开拓巡游出租汽车巡网融合发展市场,努力为驾驶员增收创造条件。

(3)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通过第三方机构开展出租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建立企业“红黑榜”制度,每个季度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通过出租汽车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加强驾驶员服务质量管理,本着奖优惩劣的原则,制定了“四个名单”制度和“星级驾驶员”评选制度,提升行业诚信服务水平,积极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出租汽车行业新形象。

(4)强化营运市场监管。开展“啄木鸟”专项整治行动,清除出租汽车行业中极少数长期违规营运的驾驶员,吊销6名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立案440件,罚款金额共计3355045元(含滞纳金63345元)。

(5)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与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火车站大队建立联合打击非法营运机制,在主城区与市运管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力打击了非法营运活动。同时,针对网约车资本无序扩张,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网信、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非法网约车和网约车平台开展调查,进一步规范网约车市场,出租汽车营运秩序逐步规范,市场环境持续好转、行业收入稳步提升。

(6)狠抓日常检查。2021年,市出管局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加大对出租汽车营运市场的日常检查力度。对标对表认真查找问题,检查工作重点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体系要求以及人民群众集中反映的热点问题。2021年以来平均每周暗访出租汽车110辆次,共组织检查存在问题的驾驶员共计954人次进行培训、整训等重点教育。

3.多措并举、规范发展,加强网约车监督管理

(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研究起草了《昆明市主城五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引(试行2021年版)》,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狠抓网约车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风险辨识管控。

(2)严格审批、监管网约车平台公司。针对屡次违法经营、运输安全隐患巨大、严重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轻松出行”和“花小猪打车”等平台,协调多部门开展联合调查,并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关停和下架。

(3)规范管理网约车车辆。严格控制7座车辆和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入网约车市场,印发了《关于按照“一车一申请”报送脱管失控网约车车辆注销材料的催告通知》(昆租便〔2020〕281号)和《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关于再次清理脱管失控网约车防范利用网约车违法犯罪的紧急通知》(昆租便〔2020〕349号),加强对网约车的管理。

(4)规范管理网约车驾驶员。开展网约车驾驶员从业前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开展驾驶员背景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驾驶员坚决不允许进入行业。

(5)加强信息化管理。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网约车信息化建设进度,并将有关服务数据接入出租汽车综合服务监管平台,抽调专人成立网约车网上监察大队,依托出租汽车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加强对网约车的管理。

4.热情服务、严格执法,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1)严格按照《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打击非法客运暨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整治行政处罚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统一在查处非法客运暨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工作中的自由裁量标准。

(2)组织以交通行政执法实务、行政许可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执法过程公平、公正、规范、文明。

(3)制定《昆明市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开展柔性执法。编制《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行政执法实务操作》、《出租汽车场站工作人员培训教材》和《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非法营运查处执法手册》,做到热情服务、规范执法。

(4)创新开展“党建开放日”、“政务开放日”和“执法体验日”活动,全方位介绍和展现行业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

(5)各种措施实施以来,行业内争先创优热情高涨,2021年评选星级驾驶员2676人(其中五星级驾驶员7人、四星级驾驶员79人)。2021年以来,昆明市巡游出租汽车有效投诉率百万分之十七点三,低于《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GB/T 22485—2013》规定的百万分之二十,名列全国前茅。

5.建立机制、强化管理,企业经营日渐规范

(1)坚持长效常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机制、行业信用管理、信誉考核、奖惩办法、投诉机制、“红黑榜”、培训教育等16个长效机制。引入第三方测评制度,出台企业收费指导意见,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企业日常管理日渐规范、公开、透明。

(2)约谈“黑榜”企业4家,对企业不规范管理、不规范经营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彻底清查行业“上证费”等收费问题,有效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向好发展。

(3)放开计价器市场减轻驾驶员负担,同时发布有关计价器使用的风险提示,降低驾驶员风险。

(4)督促出租汽车企业设置了收费项目公示栏,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公开,退还131位车主兼驾驶员的履约保证金119万元。

6.畅通渠道、健全制度,沟通交流多元便捷

群众除了通过96108、12328、12345到行业管理部门服务大厅反映问题外,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将每月的18日设为行业管理部门信访接待日,群众可以面对面向行业管理部门领导反映问题,2021年以来共接待行业人员150余人;同时,优选行业信息员46人,及时掌握行业动态信息,解决有关问题。另外,通过开展“党建开放日”、“政务开放日”和“执法体验日”活动,全方位介绍和展现行业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加强与行业从业人员、关心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热心群众的交流互动,向社会展示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情况,增强驾驶员对行业管理部门的信任和信心,努力当好驾驶员的“娘家人”。

7.全力以赴做好COP15服务保障

为确保COP15会议的顺利举办,按照昆明市委、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制定了《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出租汽车服务保障细化方案》,明确出租汽车服务保障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组建会议保障车队,全力以赴做好各项运输服务保障工作。保障任务自10月11-16日,共完成保障服务1333趟次,圆满完成大会会场及各服务酒店的出租汽车保障服务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3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公开1表-公开10表)

空表备注说明:

1、2021年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2021年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117.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7.4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比上年度减少627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87.6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升档升级增资及下半年增加了20名协管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6462.08万元,主要是2021年未收到上级拨付的出租车行业油价财政补助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11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1.78万元,占总支出的79.29%;项目支出645.63万元,占总支出的20.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0.57万元,主要是单位厉行节约控制日常工作开支;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198.2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升档升级增资及下半年增加了20名协管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6462.08万元,主要是2021年未发放出租车行业油价财政补助资金,2020年发放金额为6514.38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

人员经费

项目支出

2021年

1580349.74

23137419.03

6456260.26

2020年

1686097.92

21154709.14

71077039.63

较上年度差额

-105748.18

1982709.89

-64620779.3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71.7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0.57万元,主要是单位厉行节约控制日常工作开支;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198.2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升档升级增资及下半年增加了20名协管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13.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维修(护)等公用经费158.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5.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62.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发放出租车行业油价财政补助资金,2020年发放金额为6514.38万元。

2021年具体项目经费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表:

COP15出租车氛围营造专项资金

50,000.00

综合执法办案补助资金

1,014,960.08

房屋租用专项资金

536,000.00

出租车泊位漆画、招呼站牌新增维护专用经费

1,093,850.00

从业人员岗前、在岗培训专项经费

966,000.00

出租汽车场站建设维护专项经费

118,564.18

网络信息线路租用专项经费

222,008.00

印刷、制卡及媒体宣传专项经费

743,770.00

系统维护专项经费

351,980.00

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创建工作经费

935,000.00

单位内部管理专项经费

374,128.00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补助资金

50,0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7.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27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87.6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升档升级增资及下半年增加了20名协管员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6462.08万元,主要是2021年未发放出租车行业油价财政补助资金,2020年发放金额为6514.3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COP15生物多样性大会出租车氛围营造专项宣传。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重特病。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76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3%,其中:2140101行政运行2125.4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协管员工资及办公费、水、电费等一般公用经费开支;214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40.63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出租车行业管理相关行政工作任务及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9.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59万元,支出决算为9.2万元,完成预算的59.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54万元,完成预算的70.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预算的18.8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出管局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把控三公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66万元,下降15.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5万元,下降17.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0万元,增长42.8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把控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共接待来访考察人员7批次,比上年度增加3批次,接待人数共计88人次,比上年度增加27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4万元,占92.86%;公务接待费支出0.66万元,占7.1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5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打击非法营运及出租车、网约车日常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外地对口单位来我单位考察调研,以及党建开放日接待行业代表发生的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0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0.58万元,下降6.27%。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把控行政运行经费开支;其次,2021年市出管局职工共退休3人,人员经费开支部分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15.74万元;水费支出5.4万元;电费支出16.05万元;邮电费支出4.82万元;物管费支出0.32万元;差旅费支出12.03万元;维修(护)费5.6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工会经费5.32万元;福利费20.1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54万元;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及租车费)62.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资产总额236.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9.98万元,固定资产2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140.0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81项,账面原值35.6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8万元已上缴国库;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36.04

69.98

26




26




140.06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0表-公开12表)。

空表备注:

1、2021年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纳入主管局(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进行评价,故《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无数据。

2、2021年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纳入主管局(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进行评价,故《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数较资产系统少66.21元,经核查,因2021年10月、11月的计提折旧数有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按月由资产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造成该错误的原因可能是网络卡顿或网页未及时刷新。

通过问题梳理和自检自查,主要原因是资产管理人员调动频繁,对系统熟悉程度不够,缺乏专业的培训和学习,下一步工作中将加强学习和培训,熟练掌握资产管理系统操作,强化固定资产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该误差已于2022年3月修改会计账,核查后资产账及会计账“账账相符”。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COP15大会一般指《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是联合国首次以生态文明为主体召开的全球性会议。

监督索引号530100034012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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