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3年4月)
发布时间:2023-05-05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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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刘涛 | 昆交运管罚[2023]20号 | 当事人刘涛于2023年02月02日下午16时30分驾驶云A.71AC1号大众牌LV7146NBDCB小型客车,在福德路接受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 罚款叁万元一次性缴纳 | 3 | 2023/04/07 |
2 | 李奎昌 | 昆交运管罚[2023]20号 | 当事人李奎昌于2023年02月15日上午11时30分驾驶云F.05B24号红旗牌小型客车,在昆明长水机场接受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其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 | 2023/04/19 |
3 | 朱卫忠 | 昆交运管罚[2023]43号 | 当事人朱卫忠于2023年02月22日下午12时28分驾驶云A.2J62H号解放牌CA5030XXBK11L3E轻型货车,在林溪路(碓臼物流城)接受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其货运经营者违反规定承运限运、禁运货物或者危险品的,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八条二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 | 2023/04/07 |
4 | 王辰龙 | 昆交运管罚[2023]47号 | 2023年02月27日上午09时55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北部客运站检查发现,当事人王辰龙驾驶云A.D35599号北汽牌小型客车拉载1名乘客从小西门到北部客运站,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王辰龙支付35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网约车,违反了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 | 2023/04/14 |
5 | 昆明公交城市巴士有限责任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46号 | 当事人昆明公交城市巴士有限责任公司,其驾驶员吕涛于2023年02月24日上午09时55分驾驶云A.S7614号宇通牌大型客车,在昆明市春雨路937接受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其客运经营者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七项 | 罚款壹仟元一次性缴纳 | 0.1 | 2023/04/04 |
6 | 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2号 | 2023年02月07日09时25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西部客运站门口检查发现,当事人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其驾驶员王朝辉驾驶云A.F13450号比亚迪牌BYD7152WT6HEVB8小型客车拉载2名乘客从近华浦路到昆明西部客运站,车上乘客在曹操出行网约平台下单乘车,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 | 2023/04/06 |
7 | 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40号 | 2023年02月23日上午10时3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市南部客运站检查发现,当事人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其驾驶员范芝林驾驶云A.002GY号小型客车拉载2名乘客从呈贡区洛阳街道到昆明南部汽车客运站,车上乘客在“曹操出行”网约平台下单乘车,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 | 2023/04/06 |
8 | 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41号 |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02月27日上午09时40分,在北部客运站小窑村检查发现,当事人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其驾驶员宋庆波驾驶云A.D31761号帝豪牌HQ7002BEV05小型客车拉载1名乘客从云南心力精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到源清小学,车上乘客在“曹操出行”网约平台下单乘车,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 | 2023/04/06 |
9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11号 | 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其驾驶员彭淑琦于2023年01月13日下午15时25分驾驶云A.P0N68号别克牌小型客车,在昆明长水机场接受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其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 | 2023/04/07 |
10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7号 | 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其驾驶员伍忠琼于2023年02月13日上午10时59份驾驶云A.D42982号哪吒牌THZ6450BEVS305小型客车,在昆明南部客运站接受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其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 | 2023/04/07 |
11 | 彭泽申联商务旅游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19号 | 2023年01月30日10时2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市绿荫大道停车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彭泽申联商务旅游有限公司,其驾驶员吴义龙驾驶赣G.92941号少林牌大型客车,该车经营范围为包车客运,拉载53名乘客分别从昆明到浙江、安徽、江苏等地,违反了道路运输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丧失、部分丧失许可条件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经营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八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 | 2023/04/23 |
12 | 江苏东南商旅汽车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1号 | 2023年02月02日21时04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绿荫大道检查发现,当事人江苏东南商旅汽车有限公司,其驾驶员张军驾驶苏A.J1638号渝州牌大型客车,该车经营范围为包车客运、旅游客运,拉载14名乘客从昆明到 广西南宁、广东中山、深圳等地,违反了道路运输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丧失、部分丧失许可条件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经营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八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 | 2023/04/24 |
13 | 安徽省九州外事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4号 | 2023年02月08日21时17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市银海领域检查发现,当事人安徽省九州外事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其驾驶员王君驾驶皖A.G9103号宇通牌大型客车,该车经营范围为旅游客运,拉载54名乘客分别从昆明到浙江、上海等地,违反了道路运输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丧失、部分丧失许可条件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经营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八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 | 2023/0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