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磨憨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站日常公务出行用车的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昆财综〔2022〕26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磨憨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站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作为该项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购买计划编制如下:
一、项目名称
磨憨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站日常公务用车出行的购买服务计划。
二、购买主体和单位性质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我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后勤服务,三级目录为租赁服务,目录代码为B1106。
四、资金预算
资金预算为市财政批复的预算资金?46000元。
五、购买内容
为磨憨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站日常公务用车出行提供公务用车服务。
六、承接标准
(一)能在西双版纳州勐腊县辖区范围内提供车辆租赁服务,须具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租赁资质。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车型(9座〈含〉以下的轿车/商务车/越野车)及数量,车况安全良好、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驾驶人符合相关从业资质。
(三)根据昆明市相关文件要求,公务用车出行应优先选用新能源车。提供公务出行租赁的服务企业,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不得低于50%。
(四)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
(六)须按国家相关法规购买车辆商业保险。
七、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昆财综〔2022〕2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该项目拟按照本单位内控和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自行组织采购来确定承接主体。
八、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九、目标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能够满足磨憨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站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uedbet,uedbet体育。
十、联系方式:
0871-64614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