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打造党建宣传阵地和机关文化展示长廊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规定,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打造党建宣传阵地和机关文化展示长廊。现将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所属目录
根据《2022年版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该项目一级目录为“公共服务”,二级目录为“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三级目录为“公共公益展览服务”,目录代码为A1503。
二、预算资金及来源
预算资金为人民币25万元。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批复“同意市交通运输局请示事项,即从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值班值守、投诉举报热线维护、数据统计分析服务专项经费’中调剂25万元至‘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党建宣传阵地—模范机关创建专项资金’,用于市交通运输局党建宣传和机关文化展示长廊建设”。
三、工作内容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打造党建宣传阵地和机关文化展示长廊工作要求,通过与设计单位开展合作,开展创意设计、展板的制作及布展,营造浓厚的办公氛围,促进模范机关的创建。
四、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员、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2020年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业绩。
(四)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
五、目标要求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打造党建宣传阵地和机关文化展示长廊工作要求,完成设计及布展工作。具体以市交通运输局的服务需求为准。
六、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完成招标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
七、购买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采取自行采购的方式进行购买服务。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