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航务管理局关于农村水路客运补贴水上安全巡船艇保障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性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 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 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 号)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 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部分)的通知》(昆财建 〔2023〕90号)等文件要求,为推进“水上安全巡航船艇保障”工作,现将昆明市农村水路客运补贴水上安全巡航船艇保障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所属目录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该项目一级目录为基本公共服务,二级目录为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三级目录为综合交通运输保障服务,目录代码为A1301。
二、预算资金
项目所需经费约为3万元。拟从2022年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安全保障经费(水上安全巡航)中列支。
三、工作内容
开展金沙江库区水上安全巡航。
四、承接标准
(一)承接企业提供的船舶需通过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并取得了相关船舶证书,船舶驾驶员需取得相应适任证书。
(二)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承接方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五、购买方式
采用单位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六、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以上购买计划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疑问,请于2023年11月14日前在法定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反馈,并签署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的请加盖公章)。
具体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彩云南路滇池明珠广场15栋12楼昆明市航务管理局港务管理处
联系电话:0871-64132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