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昆明轨道交通4号线电客列车架修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昆明轨道交通4号线电客列车架修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文件要求,现将昆明轨道交通4号线电客列车架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所属目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本项目品目名称为:其他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编码为:C23120399。
二、预算资金:27272.37万元。
三、资金来源:从2023年度部门预算“玉溪(易门)至昆明(晋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中调剂2000万元,剩余部分资金分年度纳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逐年进行编列安排。
四、购买主体: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五、工作内容:根据有关法律法、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按照合同约定技术规程,完成昆明轨道交通4号线36列电客列车的架修工作。
六、承接标准
本项目承接主体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承接前需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维修服务供应商须按照昆明轨道交通4号线列车架修计划,分3年(2024—2026年)完成36列轨道交通车辆的架修工作,并确保列车各项技术指标符合有关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
八、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列车完成架修服务止。
九、购买方式:本项目拟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维修服务供应商。
以上购买计划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疑问,请于2023年11月25日前在法定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反馈,并签署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的请加盖公章)。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桂老师(0871-63967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