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运输和港航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19 10:07:05 来源: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
根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客运行为,维护城市客运经营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投诉信息,市运输港航中心(原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现将2023年第4季度已经接到被举报投诉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信息通告如下(详见附件),方便广大市民朋友辨识,自主选择乘坐合法车辆,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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