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磨憨大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4年1月28日)
发布时间:2024-01-28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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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即案卷编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和金额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1 | 云昆交综磨憨罚【2024】0001号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未采取网络预约平台下单,巡游揽客 | 昆明恒正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25日,王泽昆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未采取网络平台下单,巡游揽客,违反《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依据《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给于罚款的行政处罚。 | 《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0.05万元 |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 2024年1月25日 |
2 | 云昆交综磨憨罚【2024】0002号 | 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包车客运经营 | 昆明恒正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2024年1月25日,勐腊顺和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安排驾驶员赵伟驾驶云K13919客车,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从磨憨高铁站,运送32名乘客至磨憨口岸。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 | 0.1万元 |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 2024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