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路局关于2024年公务出行租车服务竞争性比选的公告
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公路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将开展2024年公务用车租车服务竞争性比选,项目计划已于2024年1月9日昆明市公路局局务会讨论通过,现拟通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择优选定服务保障机构。
二、项目内容
(一)工作内容
满足昆明市公路局以下情况的公务出行包车服务业务需求。
1、开展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季度巡查和半年、年终检查;
2、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
3、养护工程项目验收检查和实地考察,交通基础设施和养护项目调研,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进度督导等;
4、陪同省公路局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现场检查,迎接全省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检查等;
5、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和其他临时接到的工作任务需要去到各县区(除主城5个区外)的情况
(二)预算资金:10万元,最终根据租用车型、价格等情况据实结算。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三、资质条件
(一)能在昆明市范围内提供车辆租赁服务,须具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租赁资质和营业门店。
(二)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公务用车领域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除新能源汽车不能满足功能需求外,原则上全部采购和使用新能源汽车。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50座<含>以下的客车、轿车、商务车、越野车、新能源车)及数量,车况良好,车龄必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要求驾驶员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且具备相关从业资质。
(四)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以便提供完善有效的应急处突服务。
(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开展相关业务。
(六)须按国家相关法规购买车辆商业保险。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四、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在质量和服务满足要求的情况下,进行现场评分,以综合评分最高为中标单位。
五、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携带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到昆明市官渡区昆玉高速公路(原鸣泉收费站)旁鸣泉大楼四楼413办公室报名参与。
六、竞争性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2月6日。
(二)地点:昆明市官渡区昆玉高速公路(原鸣泉收费站)旁鸣泉大楼四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传真):0871-64106556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昆玉高速公路(原鸣泉收费站)旁鸣泉大楼四楼413室
附件:1.昆明市公路局2024年公务出行租车服务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编制说明
2.昆明市公路局公务用车租车服务竞争性比选计分标准
3.交通运输服务所需车型及对应报价评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