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1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2次)
发布时间:2024-02-06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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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163号 | 2023年10月08日下午12时18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骆弟荣驾驶云A.7X06U号丰田牌GTM7120LPCE小型客车拉载1名乘客从昆明长水机场到昆明东瑞商务酒店,车上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向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手机APP“滴滴出行”支付相应车费,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02 |
2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169号 | 2023年10月12日上午10时08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徐学俭驾驶云A.DN1619号比亚迪牌小型客车拉载2名乘客从昆明福龙路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通过滴滴出行APP约车,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支付16.34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02 |
3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174号 | 2023年10月13日下午12时3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徐刚驾驶云A.D47438号威尔玛斯特牌S2S6460A56小型客车拉载2名乘客从昆明长水机场到白玉兰酒店,车上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向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手机APP“滴滴出行”支付75.81元车费,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02 |
4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175号 | 2023年10月17日上午10时37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杨增亮驾驶云A.DA5139号几何牌小型客车拉载1名乘客从昆明长水机场到昆明南屏步行街,车上乘客通过网络预约约车,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02 |
5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182号 | 2023年10月18日上午11时1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南站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黎光宗驾驶云A.DN1801号小型客车拉载1名乘客从昆明南部汽车客运站到昆明南站,车上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向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手机APP“滴滴出行”平台支付57.51元车费,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02 |
6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188号 | 2023年10月23日下午12时4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万程驾驶云A.75W63号东风日产牌轿车拉载2名乘客从昆明长水机场到昆明经开区春漫大道,车上乘客通过网络预约约车,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支付60余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02 |
7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189号 | 2023年10月17日上午10时41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南站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李跃富驾驶云A.DH1651号风神牌小型客车拉载1名乘客从昆明新纪元酒店到昆明南站,车上乘客通过网络预约约车,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支付76.25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02 |
8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190号 | 2023年10月25日下午12时5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罗锦疆驾驶云A.D19872号比亚迪牌轿车拉载1名乘客从昆明长水机场到昆明万宏路广瑞中心,车上乘客通过网络预约约车,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支付39.34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02 |
9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193号 | 2023年10月25日上午10时3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南站(高铁站)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邹贵蓬驾驶云A.DP9682号埃安牌轿车拉载1名乘客从昆明螺蛳湾好万家酒店到昆明南站(高铁站),车上乘客通过网络预约乘车,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支付26.54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02 |
10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194号 | 2023年10月26日上午10时2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高铁南站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王云驾驶云A.Y0F62号丰田牌CTM7180HEV小型客车拉载1名乘客从雨花毓秀小区到昆明高铁南站,车上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向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手机APP“滴滴出行”平台支付9.71元车费,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02 |
11 | 马红锦 | 昆交运管罚[2023]181号 | 2023年10月19日上午11时0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马红锦驾驶云A.861H7号福田牌BJ6526MD5VA_V5小型客车拉载8名乘客从昆明长水机场到珺辰酒店,车上乘客是云南旅行社的团队,车费是100元,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二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000000 | 2024/01/04 |
12 | 罗朝选 | 昆交运管罚[2023]192号 | 2023年10月27日上午11时25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罗朝选,其驾驶员寸寿坤驾驶云A.5A96L号福田牌小型客车拉载2名乘客从昆明到大理,车上乘客通过电话联系驾驶员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支付每人200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营转非,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二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000000 | 2024/01/04 |
13 | 云南顺佳捷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54号 | 2023年12月06日上午10时4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云南顺佳捷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其驾驶员卓玲驾驶云A.DP6933号小型客车拉载1名乘客从云南财经大学到昆明火车站南广场,车上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向云南顺佳捷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手机平台“民途出行”APP支付15.24元车费,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04 |
14 | 云南顺佳捷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54号 | 2023年12月06日上午10时4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云南顺佳捷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其驾驶员卓玲驾驶云A.DP6933号小型客车拉载1名乘客从云南财经大学到昆明火车站南广场,车上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向云南顺佳捷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手机平台“民途出行”APP支付15.24元车费,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04 |
15 | 王德红 | 昆交运管罚[2023]173号 | 2023年10月17日上午10时4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王德红驾驶云A.8R64N号大通牌SH6482N1GC小型客车拉载3名乘客从曲靖会泽到昆明,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王德红支付100元、150元不等的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二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000000 | 2024/01/05 |
16 | 赵恒 | 昆交运管罚[2023]176号 | 2023年10月18日下午14时3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赵恒驾驶云A.7F65N号大通牌小型客车拉载4名乘客从昆明到玉溪,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赵恒支付每人60元、80元不等的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二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000000 | 2024/01/05 |
17 | 朱约黑 | 昆交运管罚[2023]177号 | 2023年10月19日上午11时2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朱约黑驾驶云A.31UP8号小型客车拉载7名乘客从昆明到红河县,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朱约黑支付180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二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000000 | 2024/01/05 |
18 | 纳永超 | 昆交运管罚[2023]184号 | 2023年10月18日上午10时22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国贸路停车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纳永超驾驶云G.D21888号比亚迪牌BYD7008BEVA8小型客车拉载1名乘客从昆明到红河,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纳永超支付150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二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000000 | 2024/01/05 |
19 | 杨雄伟 | 昆交运管罚[2023]186号 | 2023年10月25日上午11时12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杨雄伟驾驶云A.5668V号五菱牌小型客车拉载6名乘客从昆明到红河州红河县,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杨雄伟支付每人150元的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二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000000 | 2024/01/05 |
20 | 郑玉昆 | 昆交运管罚[2023]196号 | 2023年10月31日上午11时55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郑玉昆驾驶云F.88Z46号小型客车拉载1名乘客从昆明长水机场到玉溪市,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郑玉昆支付70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二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000000 | 2024/01/05 |
21 | 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166号 | 2023年10月12日上午10时15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云南民族村检查发现,当事人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其驾驶员刘加华驾驶云A.H5X18号小型客车拉载1名乘客从北市区实力壹方城到云南民族村,车上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向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网约平台“曹操出行”APP手机支付35.45元车费,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05 |
22 | 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00号 | 2023年11月02日下午13时25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其驾驶员孙伟驾驶云A.D66408号小型客车拉载1名乘客从长水机场到文林街,车上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向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网约平台“曹操出行”APP手机支付7.57元车费,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05 |
23 | 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08号 | 2023年11月03日下午14时16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其驾驶员陈兴俊驾驶云A.D80616号北京牌小型客车拉载2名乘客从昆明关上维也纳酒店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通过网络预约乘车,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支付7.3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05 |
24 | 神州优车(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25号 | 2023年11月21日上午10时31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神州优车(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其驾驶员王迪驾驶云A.DJ1719号风神牌小型客车拉载1名乘客从昆明民航路你好酒店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通过神州专车APP约车,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神州优车(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支付9.68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09 |
25 | 云南光观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02号 | 2023年10月31日下午13时46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云南光观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其驾驶员李洪科驾驶云A.M6812号宇通牌ZK6906H5E大型客车拉载27名乘客从昆明长水机场到昆明国贲温泉酒店,车上乘客由昆明康辉凤翔旅行社安排乘客,达目的地后向云南光观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支付600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旅游客运,办理了包车客运的《道路运输证》,违反了客运经营者客运包车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的《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六项 | 罚款壹仟元一次性缴纳 | 0.100000 | 2024/01/12 |
26 | 大理金舟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云昆交综机动罚[2024]0005号 | 2024年01月02日上午10时0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南窑停车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大理金舟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其驾驶员王应辉驾驶云L.L0152号大型客车拉载9名乘客从昆明到楚雄,大理等地,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支付70元/人,150元/人不等费用,未办理有效包车牌。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旅游客运,办理了《道路运输证》,违反了客运经营者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该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六项 | 罚款壹仟元一次性缴纳 | 0.100000 | 2024/01/24 |
27 | 云南坤基商务有限公司 | 云昆交综机动罚[2024]0010号 | 2024年01月12日上午10时22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海埂红塔训练基地检查发现,当事人云南坤基商务有限公司,其驾驶员李牧驾驶云A.M5830号柯斯达牌大型客车拉载8名乘客从昆明华邑酒店走海埂大坝到阳宗海春城高尔夫,车内导游介绍车上乘客为会议团队,由成都中港国旅安排,车费1600元一天,由乘客自己支付,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云南坤基商务有限公司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违反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二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000000 | 2024/01/25 |
28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04号 | 2023年11月02日上午10时5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张能坤驾驶云A.2P6G0号丰田牌小型客车拉载1名乘客从金马小区到昆明火车站北广场临时下客区,车上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向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手机平台“滴滴出行”APP支付9.14元车费,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29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05号 | 2023年11月05日上午11时2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杨云峰驾驶云A.919E2号丰田牌小型客车拉载1名乘客从昆明云莱湾酒店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向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手机平台“滴滴出行”APP支付21.69元车费,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30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07号 | 2023年11月07日上午10时1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阮彦林驾驶云A.DJ3776号比亚迪牌小型客车拉载1名乘客从呈贡清水社区到昆明站南广场,车上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向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手机平台“滴滴出行”APP支付35.93元车费,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31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09号 | 2023年11月08日上午10时11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杨文武驾驶云A.D42907号红旗牌小型客车拉载3名乘客从昆明俊发城蔷薇苑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通过滴滴出行APP约车,到达目的地后司机端显示支付24.01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32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14号 | 2023年11月13日上午10时35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耿杰森驾驶云A.DB5910号红旗牌小型客车拉载1名乘客从华飞新域宸璟到昆明站南广场,车上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向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手机平台“滴滴出行”APP支付37.75元车费,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33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15号 | 2023年11月14日上午10时1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李方园驾驶云A.N922U号东风标致牌DC7166KSAB轿车拉载4名乘客从盘龙区万宏路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向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手机平台“滴滴出行”APP支付18.59元车费,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34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16号 | 2023年11月15日上午10时3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兰琦驾驶云A.DP8689号埃安牌GAM7001BEVA1B轿车拉载1名乘客从昆明西南林业大学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向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手机平台“滴滴出行”APP支付13.96元车费,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35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17号 | 2023年11月13日上午10时29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张玲驾驶云A.DC0668号小鹏牌轿车拉载2名乘客从云南省中医医院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通过滴滴出行APP约车,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支付11.59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36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19号 | 2023年11月15日下午13时14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王文平驾驶云A.283QE号帝豪牌HQ7142D13轿车拉载1名乘客从昆明长水机场到汉庭酒店,车上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向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手机平台“滴滴出行”APP支付6.5元车费,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37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21号 | 2023年11月17日上午10时06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余昌贵驾驶云A.DJ6129号比亚迪牌BYD70008BEVA9轿车拉载1名乘客从黄土坡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通过手机软件"滴滴出行"预约乘车,费用以软件"滴滴出行"计费14.49元,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38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28号 | 2023年11月23日上午10时38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杨发院驾驶云A.DP1766号轿车拉载2名乘客从四方小炒(同德店)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通过手机软件"滴滴出行"预约乘车,费用以软件"滴滴出行"计费12.69元,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39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29号 | 2023年11月22日下午14时08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张文忠驾驶云A.86CQ3号丰田牌轿车拉载2名乘客从长水机场到昆明火车站汉庭酒店,车上乘客通过手机软件"滴滴出行"预约乘车,费用以软件"滴滴出行"计费6.5元,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40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30号 | 2023年11月22日上午10时28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谢云昆驾驶云A.D75836号比亚迪牌小型客车拉载4名乘客从北市区昆明湖瑞园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向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手机平台“滴滴出行”APP支付50.59元车费,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41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31号 | 2023年11月23日上午10时36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邵聪花驾驶云A.DP3209号红旗牌CA7000H0EVB轿车拉载1名乘客从昆明广福路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通过手机软件“滴滴出行”预约乘车,费用以软件“滴滴出行”计费12.24元。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42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32号 | 2023年11月24日下午13时3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侯玉红驾驶云A.83UK3号小型客车拉载3名乘客从昆明长水机场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向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手机平台“滴滴出行”APP支付148.11元车费,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43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39号 | 2023年11月24日上午10时32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马卫华驾驶云A.900QX号丰田牌GTM7120LPCE轿车拉载4名乘客从昆明键兴利翡翠酒店到昆明站,车上乘客通过手机软件"滴滴出行"预约乘车,费用以软件"滴滴出行"计费22.55元,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44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40号 | 2023年11月27日上午10时31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石永斌驾驶云A.D69039号小型客车拉载1名乘客从万科金域国际到昆明站南广场,车上乘客通过手机软件"滴滴出行"预约乘车,费用以软件"滴滴出行"计费20.98元,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45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41号 | 2023年11月27日上午10时41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卓达文驾驶云A.DP7102号比亚迪牌BYD7008BEVB1轿车拉载1名乘客从呈贡吾悦广场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通过手机软件"滴滴出行"预约乘车,费用以软件"滴滴出行"计费41.07元,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46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43号 | 2023年11月24日下午14时42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刘中荣驾驶云A.Q967F号丰田牌轿车拉载1名乘客从桔子酒店(昆明翠湖店)到昆明火车站南广场,车上乘客通过滴滴出行APP约车,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支付10.82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47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44号 | 2023年11月29日上午10时26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孟丽华驾驶云A.2G8L4号别克牌小型客车拉载2名乘客从牛牛的饭清真餐厅(昆明南博路店)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通过滴滴出行APP约车,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支付39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48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46号 | 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时25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陈建勋驾驶云A.DP7903号比亚迪牌BYD7008BEVA8轿车拉载3名乘客从昆明朝天门火锅(南屏步行街金鹰广场店)到昆明火车站南广场,车上乘客通过“滴滴出行”APP下单约车,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支付11.15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49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55号 | 2023年12月08日上午10时23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余百平驾驶云A.D07768号比亚迪牌BYD7009BEV1轿车拉载3名乘客从阳光A版地下停车场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向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手机平台“滴滴出行”APP支付26.60元车费,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50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60号 | 2023年11月03日上午10时23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张世全驾驶云A.DP5953号北京牌轿车拉载1名乘客从昆明东风西路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向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手机平台“滴滴出行”APP支付8.77元车费,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51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09号 | 2023年11月08日上午10时11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杨文武驾驶云A.D42907号红旗牌小型客车拉载3名乘客从昆明俊发城蔷薇苑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通过滴滴出行APP约车,到达目的地后司机端显示支付24.01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52 | 赵汝山 | 昆交运管罚[2023]206号 | 2023年11月07日上午11时49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赵汝山驾驶云A.D19306号小鹏牌NHQ7000BEVDS小型客车拉载2名乘客从昆明到泸西,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赵汝山支付120元,140元不等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二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000000 | 2024/01/30 |
53 | 钟建芝 | 昆交运管罚[2023]212号 | 2023年11月10日上午09时41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银海领域(二环南路)检查发现,当事人钟建芝驾驶云A.C25Y7号大通牌SH6525C1DC小型客车拉载4名乘客从楚雄禄丰到昆明,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钟建芝支付60元,120元不等的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二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000000 | 2024/01/30 |
54 | 杨新者 | 昆交运管罚[2023]220号 | 2023年11月20日上午11时28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杨新者驾驶云A.9107U号东风牌LZ6480M15A1小型客车拉载6名乘客从昆明长水机场到玉溪元江,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杨新者微信支付150元车费,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二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000000 | 2024/01/30 |
55 | 李寿贤 | 昆交运管罚[2023]222号 | 2023年11月13日上午11时27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李寿贤驾驶云C.UN062号小型客车拉载6名乘客从昆明到昭通,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李寿贤支付150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二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000000 | 2024/01/30 |
56 | 张荣华 | 昆交运管罚[2023]223号 | 2023年11月15日下午12时3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张荣华驾驶云D.UH525号大众汽车牌SVW6453PGD小型客车拉载6名乘客从昆明到曲靖,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张荣华支付100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二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000000 | 2024/01/30 |
57 | 文发春 | 昆交运管罚[2023]226号 | 2023年11月20日上午11时03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出发层检查发现,当事人文发春驾驶云A.C739L号江淮牌HFC6511RA1C7S小型客车拉载5名乘客从长水机场出发层到昆明南站(高铁站),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文发春支付140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二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000000 | 2024/01/30 |
58 | 李琼波 | 昆交运管罚[2023]198号 | 2023年11月02日下午14时1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李琼波驾驶云A.DN0388号一汽牌CA7007BEVE小型客车拉载3名乘客从南屏街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从手机软件“花小猪”下单乘车,软件计费6.11元。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二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30 |
59 | 黎芳 | 昆交运管罚[2023]199号 | 2023年11月02日上午10时3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黎芳驾驶云A.DN6075号比亚迪牌轿车拉载2名乘客从昆明长水机场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黎芳支付60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预约出租汽车客运,办理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30 |
60 | 王福仁 | 昆交运管罚[2023]201号 | 2023年11月04日上午10时4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王福仁驾驶云A.D01380号比亚迪牌轿车拉载1名乘客从昆明市青年路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通过花小猪APP下单约车,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支付6.32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二项 | 罚款叁仟元一次性缴纳 | 0.300000 | 2024/01/30 |
61 | 杨荣美 | 昆交运管罚[2023]213号 | 2023年11月14日上午10时17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杨荣美驾驶云A.DP9613号北京牌轿车拉载1名乘客从昆明呈贡广场到昆明火车站南广场,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杨荣美支付40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从事客运经营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30 |
62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46号 | 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时25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陈建勋驾驶云A.DP7903号比亚迪牌BYD7008BEVA8轿车拉载3名乘客从昆明朝天门火锅(南屏步行街金鹰广场店)到昆明火车站南广场,车上乘客通过“滴滴出行”APP下单约车,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支付11.15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63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55号 | 2023年12月08日上午10时23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余百平驾驶云A.D07768号比亚迪牌BYD7009BEV1轿车拉载3名乘客从阳光A版地下停车场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向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手机平台“滴滴出行”APP支付26.60元车费,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64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60号 | 2023年11月03日上午10时23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张世全驾驶云A.DP5953号北京牌轿车拉载1名乘客从昆明东风西路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向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手机平台“滴滴出行”APP支付8.77元车费,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65 | 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 昆交运管罚[2023]209号 | 2023年11月08日上午10时11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昆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其驾驶员杨文武驾驶云A.D42907号红旗牌小型客车拉载3名乘客从昆明俊发城蔷薇苑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通过滴滴出行APP约车,到达目的地后司机端显示支付24.01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一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29 |
66 | 赵汝山 | 昆交运管罚[2023]206号 | 2023年11月07日上午11时49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赵汝山驾驶云A.D19306号小鹏牌NHQ7000BEVDS小型客车拉载2名乘客从昆明到泸西,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赵汝山支付120元,140元不等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二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000000 | 2024/01/30 |
67 | 钟建芝 | 昆交运管罚[2023]212号 | 2023年11月10日上午09时41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银海领域(二环南路)检查发现,当事人钟建芝驾驶云A.C25Y7号大通牌SH6525C1DC小型客车拉载4名乘客从楚雄禄丰到昆明,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钟建芝支付60元,120元不等的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二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000000 | 2024/01/30 |
68 | 杨新者 | 昆交运管罚[2023]220号 | 2023年11月20日上午11时28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杨新者驾驶云A.9107U号东风牌LZ6480M15A1小型客车拉载6名乘客从昆明长水机场到玉溪元江,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杨新者微信支付150元车费,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当事人违反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二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000000 | 2024/01/30 |
69 | 李寿贤 | 昆交运管罚[2023]222号 | 2023年11月13日上午11时27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李寿贤驾驶云C.UN062号小型客车拉载6名乘客从昆明到昭通,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李寿贤支付150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二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000000 | 2024/01/30 |
70 | 张荣华 | 昆交运管罚[2023]223号 | 2023年11月15日下午12时3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张荣华驾驶云D.UH525号大众汽车牌SVW6453PGD小型客车拉载6名乘客从昆明到曲靖,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张荣华支付100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二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000000 | 2024/01/30 |
71 | 文发春 | 昆交运管罚[2023]226号 | 2023年11月20日上午11时03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出发层检查发现,当事人文发春驾驶云A.C739L号江淮牌HFC6511RA1C7S小型客车拉载5名乘客从长水机场出发层到昆明南站(高铁站),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文发春支付140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二项 | 罚款壹万元一次性缴纳 | 1.000000 | 2024/01/30 |
72 | 李琼波 | 昆交运管罚[2023]198号 | 2023年11月02日下午14时1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李琼波驾驶云A.DN0388号一汽牌CA7007BEVE小型客车拉载3名乘客从南屏街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从手机软件“花小猪”下单乘车,软件计费6.11元。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二项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30 |
73 | 黎芳 | 昆交运管罚[2023]199号 | 2023年11月02日上午10时3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长水机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黎芳驾驶云A.DN6075号比亚迪牌轿车拉载2名乘客从昆明长水机场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黎芳支付60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预约出租汽车客运,办理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30 |
74 | 王福仁 | 昆交运管罚[2023]201号 | 2023年11月04日上午10时40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王福仁驾驶云A.D01380号比亚迪牌轿车拉载1名乘客从昆明市青年路到昆明火车站,车上乘客通过花小猪APP下单约车,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支付6.32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二项 | 罚款叁仟元一次性缴纳 | 0.300000 | 2024/01/30 |
75 | 杨荣美 | 昆交运管罚[2023]213号 | 2023年11月14日上午10时17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昆明火车站南广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杨荣美驾驶云A.DP9613号北京牌轿车拉载1名乘客从昆明呈贡广场到昆明火车站南广场,车上乘客与当事人约定到达目的地后向杨荣美支付40元费用,该车行驶证核定性质为非营运,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违反了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从事客运经营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对该车辆进行证据登记保存。 | 《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罚款伍仟元一次性缴纳 | 0.500000 | 2024/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