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处室)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根据市委、市政府和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情况,凡属于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第四条的事项,应当纳入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需要调整的,承办单位(处室)应当及时告知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按程序对重大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
三、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全程参与《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决策事项的起草制定,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跟踪服务。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对接(联系电话:64151908)。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拟开展程序 | 决策事项承办单位 | 拟提交政府决策时间 |
1 | 昆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 |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牵头) | 2024年第二季度 |